我省1550万元资助农村优秀贫困学子

时间:2014-05-12 21:1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许丽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继续实施2013年“万名品学兼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根据评选标准,凡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品学兼优且农村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其基本条件为:热爱党和祖国,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精神追求;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主要包括: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的子女、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均可参与评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双联”行动精神,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能够上好学,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近日决定在全省开展“万名品学兼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以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子成长成才,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努力构建公平优良的资助机制。
 
  此次资助标准范围包括,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品学兼优的农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其中,小学为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为每生每年1500元,高中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名额为小学生4000名、初中生3000名、高中生2000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000名。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根据具体情况向市(州)直属学校和所辖县(市、区)分配,重点向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确定的县(市、区)倾斜。
 
  评选过程中,各市(州)、县(市、区)都将成立由同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通过有效渠道,公开评选工作的名额、条件、程序和办法等具体信息,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各市(州)、县(区、市)财政和教育部门也将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在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并在其档案中记载不诚信记录,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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