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食药监部门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

时间:2014-04-12 09:3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童微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日前,甘肃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群众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通知》要求,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从四个方面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管理。及时自查清理。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设定专区保存。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严格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建立台账备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如实记录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停止经营的日期、原因、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建立退货和回收食品台账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处置台账。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通知》明确,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格查处,并及时追查问题食品的来源和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及时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再生产加工食品,不按规定做台账记录以及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列入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各地食药监部门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回应。同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全社会举报以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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