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负团费”终结在即 兰州市民拼假出游抢搭“中秋末班车”

时间:2013-09-15 21:2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孙雅彬 高晓婧 点击: 载入中...
  首部旅游法下月实施  “零负团费”终结在即-------

  国内首部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零负团费”和景区门票涨价等社会热点问题,这部旅游法都作出具体规定。其中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后包括自费项目、出境机场税、导游小费等费用将完全包括进团费当中。 记者近日走访兰州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目前国庆发团的国内和出境跟团线路价格还未确定,但上涨已成必然,涨幅应会在30%以上。与往年不同的是,作为传统旅游淡季的9月,今年报团人数却增加四五成。在10月1日这个“出游价格分水岭”到来之际,不少游客纷纷抢搭“中秋游末班车”,连带部分出境游线路也火了一把。
 
  “强制购物”最严吊销营业许可证——
 
  旅行社“酝酿”国庆涨价   幅度超30%
 
  众所周知,一些超低价旅游团靠着“带客进店购物”和“安排自费活动”作为获取高额利润的主要手段,而这种情况在境外游和港澳游、台湾游中最为普遍。一直以来,由于很难约束地接导游的行为,“强制购物”成为旅游消费中频发的投诉和纠纷。
 
 

 
  针对这些现象,下月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违者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旅游法》还要求,以前隐藏在一些低价线路的购物、自费、小费等项目要全部透明化,并以最终报价的形式体现。)对此,业界普遍认为,“‘吃住行游购娱’被称为旅游的六要素,部分线路如果取消了购物环节,许多低团费的旅行社基本就要亏本了。所以,“十一”后,各大热门旅游线路将全面涨价,长线游、出境游价格或将会成倍上涨。
 
  记者近来以游客的身份向市内多家旅行社咨询后发现,10月1号以后参团旅游线路的最终价格仍未公布。但是价格上涨,已成定局。
 
  兰州假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表示,国庆中长线国内游肯定会涨价。旅游法出来以后,将不会有购物和强制自费项目。“购物环节”减少将造成旅行社成本压力增大,另一个因素是旅游黄金期很多景点酒店等各项服务价格会普遍上涨。“省际旅游会涨超30%。比如,华东五市的路线目前的报价是1480元,国庆后可能会调制2450元,涨副大概是65%,也可能比这个还要高。而省内一些短线游价格基本上变化不大。”
 
  而金色假期旅行社相关人士指出,目前预计国内游如海南、云南、九寨沟、华东等长线价格涨幅可能最大,诸如九寨沟以往800多元甚至600多元的团费,仅门票就要510元,旅行社主要靠自费项目、购物等进行补贴,新法实施后,九寨沟价格可能涨至1580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国庆后,出境游价格或将翻番。
 
  “像之前去澳大利亚的一条路线团费是12000元左右,但到今年十一期间,可能会调整到17000左右,涨幅大概是42%。而去年国庆欧洲五国游的团价是9000元左右,加上税和消费等其他费用不超过14000元,今年同样的线路价格可能会达到18800元左右。”兰州假日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在各出境旅游线路中,加价幅度最大的应该是港澳、东南亚、欧洲这些以往游客比较热衷购物的线路,涨幅在50%至100%不等。
 
  兰州一位主营入境游的旅行社负责人指出,(对于部分出境游线路来说,费用上涨是很合理的。以前如果是安排购物店,商家就会把钱拿出来补贴旅行社酒店或交通等费用,现在减掉了购物点,游客当然得自己掏钱补足酒店和交通费用。而另一大块则是自费项目,从前是出团后现金交给导游,现在是出去前就含在团费里。而导游小费、燃油费、签证费等一切费用,也含在团费里。所以,涨价肯定是必然的。)
 
  这位负责人很轻松的说,《旅游法》对入境游市场影响不大,国庆前后,其价格不会发生变化。
 
  “零负团费”终结在即------
 
  兰州市民拼假出游抢搭“中秋末班车”
 
   一段时间以来,“零负团费”令很多旅游者深恶痛绝。所谓“零负团费”,就是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诱骗旅游者,通过强制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从中获取回扣等弥补经营成本,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此,即将实施的《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对此次《旅游法》的出台,曾今在杭州,北京等地均被“强制消费”过的市民李女士拍手称快。“ 我曾在杭州被迫买了不少不怎么样的珍珠制品,去北京,也被导游带着去很贵的特产店购物。每次出游回来,想投诉都找不到地方,几次找到消费者协会,最后也不了了之。现在有了这部法律,我以后出游就更放心一些。”李女士表示,《旅游法》的出台对‘黑心旅行社’是一种约束。对消费者则是一种很好的保护。
 
  采访中,很多市民认为,(消费者最为关注的,还是旅游价格和服务质量间的最佳结合点。新旅游法的实施有望提高跟团出游的质量,在合理的涨价幅度内享受更好的服务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 兰州也有部分“爱游族”表示,国庆后,购物困扰少了,但出游费用涨上去了。为了能搭上最后的特价团“末班车”,他们纷纷利用中秋节小长假前后时间拼凑出7-10天长假,紧急出游。
 
  广告公司职员王舒在本月初就去甘肃丝绸之路旅行社报了21号去张家界的团。“我咨询的时候,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我,  在中秋节前后,  张家界报团价格是1480元,强制自费大概近300元,20人以上的团,一般带全陪。但如果国庆期间,该路线价格可能会上涨1000元左右 。后来,我就向单位请了几天假,决定提前出游了。”
 
  采访中,多为旅游业人士表示,( 往年9月份夹杂在暑期和国庆之间,是淡季。但今年,旅游市场意外迎来了火热的9月。)“很多市民把10月1日当成临界点,扎堆预订9月份的旅游产品,连一些出境游线路也提前火起来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双语导游说,在这个中秋节,他的工作线路排的满满当当。“最近,我忙的连歇脚的功夫都没。不过,很多市民已经提前透支了黄金周的消费力。估计,在接下来十一黄金周,很多人就不会出门了。到时候,我可以自己给自己放假了。”
 
  今年十一起,旅游价格大涨,市民出游真的要多掏钱了么?在业内人士看来,并非如此。甘肃丝绸之路旅行社相关人士认为,(《旅游法》的实施,让“超低团费+强迫购物”的旅游模式走到了终点,使“分段消费”变成了“一次性结账”,因为没有了购物行程,以前潜在消费带来利润的消失,必然导致旅游产品价格上涨。但这种可预见性的上涨只是流于表面,游客的实际整体支出变化并不大。而游客的游览行程,会变得更加从容和舒适。)
 
  而省旅游协会有关人士看来,《旅游法》限购带来的涨价背后,是旅游价格的真实回归和旅游品质的提升。《旅游法》将改变旅行社的盈利模式和游客的消费结构,有利于改变中国游客对旅游的理解和认知,让旅游市场更规范。从单纯的购物游,到真正的休闲游,这才是旅游本质的回归。
 
  “旅游者维权”更规范------
 
  传统旅游业将迎“大洗牌”
 
  下月将实施的《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旅游者与旅行社因包价旅游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省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士指出,旅游法的实施将明确旅游投诉受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弥补过去界定责任方面的不够明晰,为游客未来发生纠纷时提供了便捷的解决通道 。
 
  记者了解到,(今年中秋节至国庆期间,我省将开展大型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检查整治重点涉及,无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旅行社和旅游者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行为;导游、领队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以及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行为等十方面内容。 )
 
  采访中,多位旅行社老总流露出担忧:旅游法实施之后的第四季度,将是旅行社难熬的一段时间。《旅游法》对强迫购物和自费项目的“零容忍”,也直接给以购物为生的购物店、导游乃至“零负团费”的中小型旅行社下了“生死符”。业内人士称,这将是一次旅游行业大洗牌的开始。
 
  “整天以购物游为主的旅行社状况将变得很糟糕,甚至可能被淘汰。”市旅游局有关人士表示。相反,符合《旅游法》要求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旅行社将成为游客出游的首选。新的供求关系变化导致出游价格上涨,进而导致游客减少,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从而带来全行业的重新洗牌。
 
  未来部分导游的生存状况也同样堪忧。一位主营入境游的旅行社老总表示,据她所知,大部分导游包括双语导游都没有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很少的基本工资,收入主要来自于游客购物和自费项目回扣。此次《旅游法》实施杜绝自费、购物项目后,这些导游们何以为生,还有赖于国内导游管理和薪酬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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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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