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摔婴案,法律失声最可怕

时间:2013-08-20 11:23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广州日报 点击: 载入中...
  司法机关应是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遗憾的是,在民警摔婴案中,法律整整沉默了一个月,这才是最可怕的失声。
  
  备受关注的河南林州“民警摔婴”案件调查工作目前已经全面展开,最新消息显示,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8月17日,林州民警郭增喜摔伤女婴事件被媒体披露,随即安阳市纪委、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驻林州市开展调查工作,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工作。
  
  不久前发生在北京大兴的男子摔婴案,已经将人性之恶暴露得毫无遮掩,殊不知就在此案的前几天,河南林州也出现了同样的恶性事件,只是因为被捂住了才不为外界所知。直到当地人大常委会主任在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痛批此事,事件才得以传出来。随后才会有当地人大一名副主任向记者爆料,以及当地人大重要领导给几家京城媒体记者发短信披露此事。
  
  接下来的事件进展公众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媒体曝光后,当地官方“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包括林州公安在内的多部门联合调查组,连夜对涉事民警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拘。这一连串行动看起来是雷厉风行、高效有力,但要想回答公众的疑惑,还须还原事情的真相。
  
  具体到民警摔婴而言,如林州市公安局所通报的,在做出摔婴举动之前,涉事民警郭增喜和几个朋友一起在一饭店吃饭、饮酒;在郭做出摔婴举动之前,其和孩子父母并未发生争执。这一通报结果似乎在印证当地人大领导对媒体介绍的事情经过:郭增喜摔婴是起于和朋友借酒劲打赌,猜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
  
  很显然,这是一起情节极为恶劣的刑事案件,何况涉事者还是警察。可是公众不解的是,为何这一极端恶性事件居然被隐瞒了一个月?而且涉事警察居然只是被处以15天禁闭的内部纪律处分?此外,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为何要选择向媒体爆料,而不是行使正常的监督一府两院的职权,过问此事?
  
  而且倘若连当地人大常委会主任都只能在人大会上连呼“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那么这种“捂盖子”的能力恐怕非一般人所为。按常理,自己孩子被人无辜恶意摔伤,家长不会低调处理。有知情人介绍说,女婴家长之所以未发声,是因案发后郭增喜曾通过林州市公安局一位领导做中间人,与李青峰达成赔偿协议。倘若此说法为真,那明显涉嫌包庇和渎职。
  
  以此而言,林州市公安局三名主要领导停职接受调查,就更值得追问了。他们到底是因为瞒报案情,还是因为涉嫌包庇和渎职?倘若是瞒报,能瞒得连当地人大领导都只好向京城媒体记者爆料,这背后是否还涉及除公安局领导之外的其他官员?而倘若是包庇和渎职,这背后是否还隐藏其他交易?
  
  无论如何,此案所揭示的当地权力生态都值得堪忧。一方面是公权力的“护短”心切,以部门的“家法”代替国家法律。当公权力习惯于在恶性事件发生后能捂则捂,对“自己人”违法犯罪习惯于保持沉默,这实际上是另一种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当地司法机关的失声也让人心寒。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应是保护受害者、惩治罪恶的有力武器,司法机关应是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可是遗憾的是,在民警摔婴案中,法律整整沉默了一个月。这才是最可怕的失声。
  
  原文标题:广州日报:民警摔婴案,法律失声最可怕
  
  原文链接:http://news.ifeng.com/opinion/society/detail_2013_08/20/28806478_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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