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在全省实施食品安全“电子监管”

时间:2013-03-18 07:14来源:鑫报 作者:童微 点击: 载入中...
大型商超、食品经营批发户、示范店100%纳入电子监管系统  
 
  鑫报讯   日前,甘肃省卫生厅印发《2013年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要点》,要求在全省实施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食品企业健全采购、贮存、运输、交易、退市等环节的电子监控体系。
 
  《要点》明确,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批发户、食品安全示范店100%纳入电子监管系统,食杂店70%纳入电子监管系统。加强农畜产品源头监管,“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面积和养殖规模达到本地区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和畜禽养殖规模的45%。农产品产地抽检综合平均合格率达到99%以上。
 
  《要点》强调,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100%,市(州)所在地至少有1家标准化屠宰企业。加强对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要点》还提出,全省将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重要职责内容,全面落实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一专三员”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评估、通报、公布程序,完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络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共享平台。(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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