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拟实行国民议会议员直选制

时间:2012-01-04 10:08来源: 新京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1月2日经由互联网发布一项法律草案,涉及下一阶段国民议会选举。过渡委说,民众可对草案提出建议或作出评论。
 

  【参选条件】 去“卡扎菲化”
 

  利比亚一批法律专家、法官和律师起草这项立法。根据草案,国民议会将设200个席位,议员经“自由、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须超过25周岁,选民最低年龄为18周岁。
 

  草案规定,与前领导人穆阿迈尔·卡扎菲有关人士将禁止参选;被指迫害利比亚人或挪用公共资金的前政权官员、卡扎菲革命卫队的活跃成员及曾与卡扎菲讲和的反对派成员同样不允许参选;另外,一些“吹捧”卡扎菲《绿皮书》的学者也将被拒之门外。
 

  利比亚第二大城市班加西大学政治学教授阿贝尔·伊姆尼纳参与起草。他说:“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立法,因为人们抱怨,一些与卡扎菲有关联的人物仍占据高位……这(法律)将告诉民众,(卡扎菲的支持者)不再有空间。”
 

  过去几周,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不少民众示威,敦促当局开除政府一些高级官员。
 

  过渡委说,那些被证实侵犯人权或盗用公共资金的官员将被革职。
 

  【性别比重】 女性比例5%
 

  根据草案,国民议会中女性比例为5%,占20席。这招致利比亚一家关注妇女权益团体的反对。
 

  “如今,女性占利比亚人口半数以上,仅分配给她们20个席位,实在过分,”这一团体说,“我们认为,民间和政治人士应一同努力,确保女性在(国民议会)选举中得到公平代表。”
 

  过渡委主席穆斯塔法·穆罕默德·阿卜杜勒-贾利勒2日晚些时候说,当前这项立法仅是草案,可能仍要作出修改。
 

  【选举进程】 选举路漫长

 

  伊姆尼纳说,立法完成后,将任命一个选举委员会,监督国民议会选举。
 

  利比亚现任过渡政府总理阿卜杜勒·拉希姆·凯卜2日说,选举定于今年6月举行。

  过渡委2011年8月公布一份为期20个月的政治进程“路线图”:第一步,过渡委2011年11月任命一个过渡政府,负责组织下一阶段国民议会选举;随后,过渡委辞职,国民议会成为利比亚民众的合法代表;接下来,国民议会应在至多2个月内任命新的过渡政府,组建宪法起草委员会;1个月后,宪法草案将付诸公投,如获通过,国民议会应在30天内起草另一份选举法,并在6个月内举行选举;国民议会需在30天内裁定选举结果;接下来30天内,新当选议会启动,正式结束过渡期。
 

  一些分析师认为,当前选举法草案不够完善,没提及具体细节,同时把选区划分任务留给选举委员会。
 

  李良勇(新华社专稿)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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