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催化助剂生产项目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7-12-09 09:4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新型催化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
  
  ㈠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型催化助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祁丰助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工程厂址位于甘肃省民乐生态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成年产200二壬基萘磺酸生产线一条。
  
  ㈡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磺化废气和蒸馏不凝气。
  
  废水:酸雾吸收废水、水洗废水、减压蒸馏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固废:主要是酸渣、生活垃圾等。
  
  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磺化废气引入酸雾吸收塔(二级喷淋吸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蒸馏不凝气随真空泵带出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
  
  2、废水:
  
  减压蒸馏废水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水洗废水经溶剂油萃取回收物料和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废水暂存池,前期定期通过拉运车运至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酸雾吸收废水经中和后排入废水暂存池,前期定期通过拉运车运至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给我隔油池预处理后送入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待园区污水管网敷设后排入污水管网,吸收废水、水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进入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酸渣残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运至民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4、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消声等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经治理后,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均较小;项目具有显著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根据项目公示及公共参与问卷调查结果,公众对本工程均持积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㈤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发送邮件到550351429@qq.com进行索取
  
  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期限: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20日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7年12月9日——2017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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