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做美容眼角被灼伤 和平台沟通无效欲起诉

时间:2016-11-05 21:39来源:大西北网-北京时间科技 作者:万珮 点击: 载入中...

【北京时间科技记者 万珮】在手机上装一个APP,一键就可以预约美甲、美容师上门服务,听起来是不是惬意又美好?河狸家就是这样一家提供包含美甲、美容和微整形等服务的“美业全平台”。不仅仅是河狸家,还有58到家、美丽加等提供O2O上门服务的美业平台。

近日,北京时间记者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她在10月22日下午,用河狸家APP预约美容师上门服务,在进行服务的过程中致使眼角膜烧伤,视力严重下降。根据李女士描述,她当时接受的是补水+眼部按摩服务,在过程中,由于需要接电话,故不自禁地睁了下眼睛,导致有少许美容液滴入眼睛。

李女士回忆,在22日下午15时结束美容服务之后,便觉得视线模糊,下午18时,视线模糊的情况进一步严重,直至23日凌晨,眼睛开始剧烈疼痛,经医院诊断为眼角膜烧伤,视力从0.8降至0.4。

“当美容液滴入眼睛后,河狸家美容师当时只是使用棉签擦拭,没有采用其他处理措施,也没有提示我会有什么风险。”李女士强调。 

随后,李女士多次联系河狸家方面,但是河狸家客服只是表示退还美容费并赠送100元优惠券。河狸家方面告诉李女士之所以拒绝赔偿,是因为河狸家平台认为美容过程中间睁眼是客户自己的责任,与河狸家无关。

北京时间记者联系河狸家方面,其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平台对顾客有先行赔付的保障。如果手艺人的确有责任,我们会先行赔付给顾客。赔付会依法定标准赔偿,包含退款、医疗费、误工费等。但问题是,后期,我们想让手艺人和顾客见面回顾一下当时服务的情况,来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然后依法解决,但顾客始终称她太忙,无法见面。

河狸家方面同时表示,根据他们就此事对手艺人的询问,手艺人在服务前已经提示过顾客所有注意事项,在服务完成当天,顾客眼睛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在服务过程中,也根本没有使用过顾客所谓的“美容液”。并且,根据顾客提供的病历,只是“角膜炎”,也不是顾客所谓的“被美容液烧伤”。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顾客的角膜炎是手艺人服务所致。 

李女士对此表示,她会直接起诉,走法律程序,并提供给记者一份关于病历的照片。

北京时间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律师,他表示,网络平台提供美容服务信息,客户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后,自由选择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在服务提供者与顾客之间属于居间关系。我国《合同法》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判断网络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需要判断其在居间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义务。

在本起事件中,对于顾客出现的损害,应由谁承担,首先需要判断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服务不当的行为,且该不当行为与顾客出现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次,如服务提供者确实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责任,根据网络平台的承诺,其对因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过错造成顾客损失的,承担先行赔付义务。顾客可据此要求网络平台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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