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打伤乘客 赔偿12万获缓刑

时间:2016-09-18 19:31来源:大西北网-中国青年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网约车平台司机小贾因不满乘客对他辱骂,而要求乘客下车并殴打乘客。今天上午,小贾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石景山区法院出庭受审。

今年28岁的小贾一脸稚嫩,看上去就像一个高中生。他在公司有一份工作,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下班后的小贾做起了网约车司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2月24日晚8时左右,小贾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的软件接单,在石景山某饭店附近搭载被害人高某。车辆行驶至五里坨秀府路附近时,小贾因不满高某对其辱骂而要求高某下车,后在路边用拳头对高某面部进行殴打,致其双眼钝挫伤,左眼眶内壁、下壁骨折等,事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小贾在庭上回忆,当时是高某的女儿叫的车,一共载了4个人。“4个人都喝酒了,中途下去3个人。”小贾称,他又载着高某去他家,但路上高某坚持要走小路。“我说不认识小路,他说给我指路。”也许是酒精作祟,高某给小贾指错了路。“他这个时候就开始骂我,还从后座起身抢方向盘。”这时候,小贾也不乐意了,一脚踩住刹车,要求高某下车。据小贾说,高某下车后仍在骂他并扑过来,他气不过就动手给了高某几拳。

待双方情绪平复后,小贾开车将高某送回家后离开,路上他打电话给高某的女儿向她说明情况。之后,小贾折回高某家,将他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说没什么大事,我付了300多医药费。”第二天,小贾拿着6000元到高某家赔不是,却被告知高某的情况严重了,于是他又将高某送到眼科医院,6000元也用来垫付了医疗费。

事后双方达成协议,小贾一次性赔偿高某12万,获得对方谅解。

此案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小贾主动到案系自首,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同时,被害人对案发也具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小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在法庭教育阶段,主审法官告诉小贾,遇事情要理智冷静,如果载到酒醉乘客,要及时报警,避免肢体上发生冲突。小贾听后连连点头,当庭未表示上诉。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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