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高考前盗窃17起 因家境贫寒没有生活费

时间:2016-05-30 22:25来源:大西北网-中国广播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高三学生盗窃17起

“谢谢叔叔阿姨,我一定加倍珍惜这最后10多天的时间,争取考上大学!”近日,信阳市息县检察院两名检察官一上班就分别收到了这条手机短信,发信人是一名重返校园即将参加高考的复读生小伟。

5月17日,该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盗窃案。

此案卷宗显示,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小伟采取翻墙、撬窗等方式,潜入一所中学学生宿舍作案17起,盗取现金、手机、学习机、衣服、鞋子等物品,涉案财物价值3000余元。

该院侦监科经过审查,发现小伟尽管已经19岁,但仍是一名高三复读生,于是安排一名女检察官和一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共同办理此案。

当天下午,办案人员隔着铁栏,望着走进看守所提讯室的犯罪嫌疑人小伟。让人想不到的是,身材瘦弱的小伟一进门就跪倒在地上痛哭悔过,乞求司法机关宽大处理,给自己一个参加高考的机会。

核实了嫌疑人小伟的身份后,办案人员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和他拉家常。小伟逐渐地平静下来,也慢慢地说出心中的真实想法。

生活费常常没着落

原来,因去年高考成绩不理想,小伟外出跟着父母打工三个月,这一经历让他体会到赚钱的艰辛。于是,他又重新回到学校,报名复读。由于家庭贫寒,他在学校省吃俭用,还经常陷入没有生活费的困境。无奈之下,也抱着“小偷小摸不为贼”的想法,他把“黑手”伸向了身边的同学,除变卖了一部学习机和几部手机外,将其他涉案财物藏匿在家中供自己使用。

办案人员同情之余,又为嫌疑人的无知而感到惋惜。经过分析,他们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若对此案作出批捕的决定,那么嫌疑人将错过高考,势必影响到他一生的命运。

“由于小伟的身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他的犯罪情节一般,根据‘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他也符合从轻处罚的法定条件。”该院侦监科在讨论此案中,这名女检察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建议进行社会调查,听听公安机关、学校等方面的意见。”这一建议得到了认可。

接着,办案人员制订了一份具体的方案,深入进行走访调查。

社会调查给其悔过机会

据公安机关证实,在抓捕小伟时,其非常害怕,没有任何反抗及辩解,主动供述了涉案财物的去向。他的父母闻讯返回,积极地赔偿了受害学生的损失,一再恳求法外施恩。

在学校座谈时,老师们说,小伟平时表现较好,成绩不错,特别是“盗窃行为”没有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一致请求检察机关从轻处理,使他能够继续高考,并表示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加强对他的思想教育和监管工作。

5月20日,息县检察院依据社会调查的结果,经过研究,认为小伟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认罪态度诚恳,其父母也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遂以无社会危险性为由,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我今生一定遵纪守法,学法用法,再也不干这样的傻事了!”

“俺们保证这孩子老实,规矩,好好学习!”当天下午,在约见谈心过程中,小伟和他的父母当场向办案人员作出了承诺。

“你应该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祝愿你能够考个优异的成绩!”临别之际,办案人员送上了祝福。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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