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美黄河 润泽三秦】陕西大荔:盐碱地的重生

时间:2018-09-13 22:2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国际在线 点击: 载入中...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娜):黄河,这条孕育了中华文明的“母亲河”,从海拔4000多米的青藏高原发源,一路奔腾,在中国大地上绵延5000多公里,走了个大大的“几”字。在陕西境内,黄河由北向南,沿途滋养了3个市、13个县,陕西渭南大荔县就是其中之一。
 
  大荔县位于关中渭北平原东部,黄、洛、渭三河在此交汇,黄河在其东部自北向南流去。站在大荔境内黄河老岸崖上向东望去,河对岸山西永济的鹳雀楼在雾霭中若隐若现。
 
 
  大荔冬枣(摄影 张静攀)
 
  受惠于黄河,早在新石器时代,大荔已有了原始农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当地农民培植出黄花菜、同蒺藜、西瓜等土特产,秦川牛、关中驴、同州羊等优良种畜,成了关中的米粮川,在中国农业文明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时至今日,农业在当地经济中仍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黄河在滋养这片土地的同时,也为这里带来不少麻烦,河水泛滥导致的洪灾在所难免,但困扰当地人的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土地盐碱化。
 
  地处大荔县沿黄地区的小坡村曾经流传着一句谚语——“往老崖上一站,远看是水一片,近看全是碱,种啥啥不长,农民真可怜”。据悉,小坡村总共15000亩的耕地,有三分之二已经盐碱化,曾经有人在这里20块钱一亩包的地,种了一年后,5块钱都不愿意要。黄河因其巨大的流量,导致大荔县沿黄地区地下水位偏高、土壤水分蒸发量大,加上常年不合理的灌溉,土地盐碱化问题日益严重,一度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小坡村党支部书记薛安全形容当时的情况是“种一葫芦收半瓢”。
 
  10000亩的地,眼看着就要荒了。最终,薛安全跟其他村委会成员带头“接盘”,开始在这里挖渠、种枣树,时间大概是二十年前。
 
 
  大荔境内广阔的湿地。(摄影 张静攀)
 
  万事开头难。在承包这片盐碱地最初那段时间里,薛安全跟其他村委会成员上午、下午在自家地里干活,中午到盐碱地修路挖渠。就这样,用了5年时间,他们在盐碱地上挖了大大小小十几条水渠,引来洛水,解决了灌溉问题,但还没有赚到一分钱。
 
  没过多久,薛安全种的枣终于上市了,但一斤只能卖到三毛钱。“咱当时种的是雪枣、梨枣,价不行,当时市面也就卖两块六到三块钱。”薛安全说道,于是,他把先前种的600亩枣树全部嫁接成了冬枣,事情终于迎来转机。经过2年的努力,冬枣在小坡村的盐碱地上试种成功,有人10亩地卖了23万。薛安全想都不敢想,“以前10000亩地连两万都卖不到。”
 
  此后,小坡村在盐碱地上的种枣事业一路高歌猛进。不久后,小坡村冬枣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到11000亩,当地所有的盐碱化土地都得到有效利用,经济效益达1.2亿元,人均收入超过25000元,二十年前从盐碱地上“逃”走的村民又陆续回来了。2013年,大荔县通过政府扶持建园、合作社统一管理、村民分户经营的方式,将小坡村的种枣产业延伸到储存、物流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这片盐碱地上生产的冬枣皮薄肉脆、甘甜清香、营养丰富,可食率达95%,今天的小坡村已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冬枣第一村”。
 
  由小坡村向南,不到10公里,坐落着朝邑国家湿地公园。公园内,湖水碧波荡漾、岸上清风习习,不时有鸟儿从芦苇荡里起飞在空中盘旋。然而,五年前的这里,还是个臭气熏天、杂乱无章的积水洼地。
 
  很早以前,这里是当地人制盐晒盐的地方,但那种古老的制盐工艺最终被时代淘汰,却留下了一片2800亩的积水洼地。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村里的牛羊和工厂排出的污水造访,这片洼地似乎已被世界遗忘,直到2013年12月,大荔县决定将这里打造成生态湿地,这片洼地才逐渐走入世人的视野。
 
 
  朝邑国家湿地公园(摄影张静攀)
 
  大荔县湿地办办公室主任任建合全程参与了朝邑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回忆起第一次到洼地来所看到的情景时就不住地摇头:“那气味……”于是,湿地公园的建设就以关停排污厂为开端。随后,大荔县将洼地周围15000亩盐碱化土地纳入其中,引入洛水,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朝邑国家湿地公园已初具规模,水域面积由原来的2800亩增加到现在的8000多亩。随着水域面积的扩大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善,目前已有55科164种植物和57科159种动物在这里栖息。
 
  土地盐碱化是地处黄河之滨的大荔县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绕不过的问题。近几年,大荔县依托特色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改革升级,突破了土地盐碱化这个障碍,出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推进的“双赢”局面。
 
  目前,大荔县已建成国家A级景区8个,建成美丽乡村50个,现代农业园区21个。截至2018年5月底,大荔县旅游接待人数609.1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0.45亿元,同比增长70%,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乡村旅游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2017年,大荔县生产总值实现134.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82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335元、11001元。此外,大荔县还先后荣获“陕西最美休闲旅游度假地”、陕西省“十大旅游强县”、“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亚洲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等称号。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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