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征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7-10-16 14:2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征煤矿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2015[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征煤矿
  
  二、项目概况:
  
  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征煤矿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距离平川区直线距离18.8k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4939,北纬36.66223。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矿井主、辅运输系统、通风和安全、矿井防灭火系统、矿井排水系统、矿井供电系统、矿井压风系统、矿井监测系统、矿井通讯、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永久避难硐室、地面生产系统、地面建筑设施等,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拓,共布置两条井桶,混合提升井和回风斜井;采用走向长臂悬移支架机采放顶的方法来采煤。矿井生产能力15万t/a,服务年限为8.1年。本项目总投资为3100万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间施工队伍将会产生扬尘、污废水、施工噪声、掘井岩土及矸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2)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地表将产生沉陷,影响范围内的村庄、植被、耕地、地形地貌、景观、水体等受到不同程度破坏。
  
  (3)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当矿井水达标排放时,各指标的预测值均能达标。
  
  (4)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包括煤矿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地下水资源的影响等。
  
  (5)设备运行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矿井排矸、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等,对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为粉尘。采用:①合理的施工组织,土石方开挖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产生;②对开挖区域加强地面清扫,防止尘土四处洒落;③对运输车辆在驶离作业点时,对车身进行清洗;④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2)水环境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有地面建设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①地面设施建设产生施工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②在施工生活区设旱厕,收集粪便作为附近农田的肥料;③建设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从而减轻施工场地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采用: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③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④合理布局施工场地;⑤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尽量安排昼间运输,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废渣土及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采取:①施工中建筑装饰材料、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②废油漆桶、废油料桶等危险废物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入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场区内植被的破坏和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采取:①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②地面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③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各场地区施工前和采场剥离前,先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
  
  2、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防止采煤引起地表沉陷对环境造成影响,设计在重要建构筑物下留设了保护煤柱,对于井田内分布的民房,根据其所在位置及地表变形情况和破坏等级,采取相应的搬迁等措施,按国家政策对搬迁户给予经济补偿;因沉陷造成的耕地损失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偿并通过复垦恢复其耕种功能,保证农民的生活不因采煤沉陷影响而降低。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环评要求井下采用湿式除尘机和防尘洒水措施,煤炭转载点粉尘、工业场地分散产尘点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地面储煤场采用半封闭式储煤场,场内煤炭皮带运输设置在封闭式皮带走廊内,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黄泥灌浆,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
  
  工业场地泵类、压风机房、机修间、坑木加工场、绞车房以及通风机等高噪声源主要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使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煤矸石在排矸场堆存,排矸场设计截排水沟、挡矸坝等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煤泥经干化后掺入电煤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认可的地点进行统一处置。机修车间废机油等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长征煤矿符合区域煤炭开发规划、环保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为社会提供原煤,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本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总体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污染物排放总控指标要求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和落实;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
  
  环评报告和设计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区域其它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从本项目的建设实践来看,长征煤矿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2、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
  
  (2)本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工程建设对环境有何影响;
  
  (4)工程对贵单位/您的影响;
  
  (5)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能接受吗;
  
  (6)工程建设后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7)希望采取什么措施减轻环境污染的影响;
  
  (8)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七、公众查询环评报告书、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征煤矿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红会镇长征煤矿
  
  联系人:杨青文联系电话:13830011779
  
  九、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甘肃省长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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