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起符合规定的再婚家庭可生育第三个孩子

时间:2016-03-18 16:11来源:银川晚报 作者:申雷 点击: 载入中...

  三区已办理27例三孩生育证


  3月16日下午,市民文先生到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清和市民服务站为他刚满月的第三个宝宝办理《再生育证》。和妻子李女士再婚前,文先生已有一子,李女士也有个女儿。今年1月21日,修改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再婚家庭可再生育第三个孩子,记者了解到,从实施到现在,银川三区已办理27例三孩生育证。


  三孩已出生,不少人来补办《再生育证》


  李女士说,她和文先生结婚3年了,一直想再要个孩子,可是之前政策不允许。“得知怀孕后我们特别为难,幸运的是宝宝2月份出生前新政策就实施了,所以赶紧到服务站来给孩子办理《再生育证》”。


  《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一)再婚前生育子女数为一个,再婚后生育一个的;(二)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两个的。李女士的情况属于第二种。


  3月17日,记者从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从2月开始就有很多夫妇前来咨询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已为兴庆区15对符合政策的再婚夫妇办理了《再生育证》。前进街的周先生家就是其中之一,“我读博士时认识了一位人口学专家,知道再婚三孩的政策即将实施,心里有了底,这才敢放心要三孩。”2月17日,他的小女儿出生,当月26日就拿到了《再生育证》。


  记者了解到,1月21日至今,银川三区计生部门共办理了27例三孩《再生育证》,其中兴庆区15例、金凤区9例、西夏区3例,其中有不少是孩子已出生补办《再生育证》。


  一方户口在外地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适用


  此外,《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夫妻一方为本自治区户口,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双方所在地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按照有利于当事人原则适用。比如,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山东户口籍,就可以适用山东的条例。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山东再生育子女的条件是(1)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2)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3)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如果按照山东的条例,再婚夫妇生第四个孩子也不是没可能。


  ■新闻延伸


  办理三孩《再生育证》程序


  符合条件的再婚夫妇首先需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结婚证原件,有子女收养的还要附上收养登记证等申请资料到社区开具婚育证明。然后带着申请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自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核,报市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若材料齐全,从申请到办证结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会以书面形式告知。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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