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将加强31处湖泊湿地保护 发挥湿地生态功能

时间:2014-09-17 08:20来源:大西北网-人民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9月17日讯  为加强湖泊湿地资源保护,发挥湿地生态功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保护的决定》。

  近年来,银川市湿地周围地带受到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水环境受到威胁。银川市规划局执法大队对银川绕城高速范围内23个湖泊和一个景观水道周边环境进行了调查,发现有10个湖泊和景观河道存在填湖或沿湖私搭乱建、堆放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问题。

  决定提出对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保护面积为5348公顷。根据湖泊湿地面积大小,在湖泊湿地湖岸线外划定保护区域,对10至50公顷、51至100公顷、101公顷以上的湿地,分别划定50米、80米、100米为保护区域。列入保护的湖泊湿地及划定的保护区域为公共区域。在湖泊湿地岸线外划定的保护区域内,除规划审批的水利、防洪、道路、桥梁、景观、园林绿化、运动休闲等设施外,禁止建设其他项目。在湖泊湿地保护区域外周边进行规划建设,应当遵循由内向外渐次增高的原则,突出层次性、亲水性和田园风光,保证视野开阔通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加强对湖泊湿地及保护区域内水体、野生鸟类、鱼类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防治水体污染,保持水质达标。禁止向湖泊湿地排放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禁止向湖泊湿地及保护区域内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禁止非法猎捕、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虾及其他水生生物。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湖泊湿地规划和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设立保护标志,公布举报电话,加强保护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做好湖泊湿地及周边区域保护工作。

http://env.people.com.cn/n/2014/0917/c1010-25676525.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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