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政每年400万 助力企业引进培养高级管理人才

时间:2014-05-14 10:46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裴艳 点击: 载入中...

    ●引进两院院士每年生活补助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
  ●企业人才攻读研究生政府给予企业出资的20%一次性补助
  ●每年400万元培养高级管理人才

  大西北网5月14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记者从5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经信委和科技厅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宁夏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暂行办法》,将助力我区企业提升软实力。企业引进的两院院士,每年将获得生活补助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

  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马力介绍,目前,我区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人才队伍结构和分布不够合理。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主动性不强,全区科技成长型的企业不多,部分企业对人才在企业成长发展中所起作用的认识不足。5年来,我区引进的人才80%以上都集中在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企业的参与度不高。在柔性引进的346名自治区特聘专家中,仅有125名是由企业引进的,且集中在29家企业。在自治区有关部门连续两年组织的区外高校人才招聘活动中,企业一边喊“人才缺”,一边“缺行动”,参与的企业不超过100家。

  在新出台的《暂行办法》中,为了改变我区高学历和重要科技人才过度集中于党政事业单位、而企业严重缺乏人才的格局,《暂行办法》将适用范围限定于企业,且主要适用于我区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重点支持煤炭石油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以及金融、经贸、文化创新等。

  在人才问题上,我区还将处理好人才培养与引进人才的关系,既要加大对各类优秀人才的招引,还将拿出本钱加大对我区现有人才的培养。《暂行办法》针对企业本土人才的培养培训制定了鼓励扶持政策,如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鼓励企业或企业联合与高校建立硕士、博士教育点,为入选自治区重要人才工程的在岗高层次人才配备助手等。(记者 裴艳)

  新闻解读

  《宁夏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暂行办法》六大亮点

  企业引进的人才可享数十万补助

  企业引进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且从事专业对口的工作,在服务期内,政府给予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

  其中,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每年生活补助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及何梁何利奖获得者等,每年生活补助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20万元;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每年生活补助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20万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全国技术能手等,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20万元;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管理等奖项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等,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分5年实施。

  引进人才全家均享特殊政策

  引进人才来宁工作,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户口可随调随迁,在全区范围内自由选择落户地。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或中国籍回国高层次人才,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需多次临时入、出境的,可办理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长期多次签证;需在中国工作或长期居留的,可办理工作签证或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符合办理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永久居留手续;符合条件的,颁发来华居留许可和外国专家证。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用人单位会同当地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落实;其成年子女求职就业,由用人单位联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推荐解决;其未成年子女入托和入学,可在全区范围内优先安排,由用人单位会同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其它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由用人单位落实;社会求职的人才配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给予重点推荐;因单位或项目地偏远,引进人才配偶就业暂时无法实现的,用人单位可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首次提出引进“人才团队”

  在《暂行办法》中,在我区人才引进政策中首次提出人才团队的引进,比如,对带资金引进的,自治区财政按照20%的比例配套科研启动资金;对带项目、带技术引进的,项目投产达产达效后,由本级财政按项目经济效益10%的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引进人才团队首先在企业试水,有助于推动我区引进人才由引进个体向引进人才团队转变。

  每年400万元培养高级管理人才

  我区将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每年从列入我区重点产业、战略型新兴产业和部分创新型、科技型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选拔1000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分层次重点培训,努力培育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优秀企业家。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资金,保障“工程”实施。

  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有补贴

  支持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人才培养基地,推行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模式,支持重点企业、重大产业化项目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研发中心和院士工作站、人才高地、科技创新团队、专家服务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人才培养基地,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自治区继续教育基地资助标准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补贴。企业或企业联合与高校在宁建立急需紧缺专业硕士、博士教学点的,纳入自治区硕士和博士教学点考核。全区硕士和博士教学点每年考核评估一次,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优秀教学点,每个优秀教学点自治区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未列入优秀教学点的不再给予补贴。

  企业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可获补助

  支持企业各类人才在职或脱产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由企业出资进修符合企业主要发展方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按约定继续在企业服务的,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企业出资的20%的一次性补助,资金由人才工作经费支出。自费到国外留学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由就职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管,学成后回我区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
http://www.nxnews.net/sz/system/2014/05/14/011019294.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宁夏首个供热电锅炉成功运行
  • 宁夏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指挥训练
  • 宁夏今年实施80个重大文旅项目
  • 截至4月14日宁夏连续42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无症状感染者报告
  • 宁夏各机场航班量旅客吞吐量明显增长
  • 宁夏新认定6个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