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年检、未报废一律采取强制措施

时间:2015-06-11 16:2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兰州交警持续推进“营转非”客车交管工作
  
  大西北网6月11日讯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前期加强“营转非”大中型载客汽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全力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兰州交警支队首先进一步强化户籍化管理。各大队迅速完成辖区“营转非”大中型载客汽车户籍化管理及“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专用标识粘贴工作,并详细掌握车辆相关信息,逐车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会同交通运管部门梳理近十年注销的客运车辆信息并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比对;对交通运输部门已注销道路运输证、但未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变更使用性质业务的客运车辆,联合交通运管部门逐车落地追查,督促办理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并纳入管理。
  
  其次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督促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营转非”大中型载客汽车尽快办理年检、注销业务;未能及时完成的,要逐车上报原因。定期梳理“营转非”大中型载客汽车的年检、报废情况,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通知车主办理年检业务,在强制报废期满前两个月动员、鼓励车主办理注销业务。在办结大中型载客汽车“营转非”转入业务后,转入地应及时抄告属地管辖大队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积极协商同级交通运管部门,尽快建立退出营运客车和“营转非”大中型载客汽车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相互抄告营运客车注销道路运输证和变更使用性质等情况。
  
  交警部门同时还强化路面管控。充分运用缉查布控系统,加大对“营转非”大中型载客汽车的检查力度。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营转非”大中型载客汽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采取强制措施;对在逾期未年检、未报废期间仍被缉查布控系统及其它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有行驶轨迹的,从重从严处罚。
  
  最后,各交警大队对“营转非”大中型载客汽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开展集中交通安全教育,发放严禁从事非法营运的书面告知书,强化安全守法驾驶意识;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车辆调度、检查维护和驾驶人学习教育,严禁外借、出租车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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