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开始免费上牌证

时间:2015-05-11 16:34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交警总队发布具体业务流程
  
  大西北网5月11日讯 5月10日起,我省免费办理三轮汽车、摩托车牌证工作正式展开。对此,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研究制定了相关具体工作措施,从工作流程、资料手续、免费项目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予以公布。
  
  据了解,三轮汽车摩托车办牌业务流程包括:乡镇交管站组织对辖区无牌车辆入户排摸,按村登记造册,根据排摸登记情况收取审核登记资料并按照“一车一档”建立车辆档案并对车辆照相,并根据排摸和资料收集情况确定日期,联系县市区交警大队派员到乡镇,对无牌车辆进行集中查验、复核资料;县市区交警大队对复核通过的车辆当场核发号牌,档案资料收回,录入系统并制证;制证后,由乡镇交管站负责向车主发放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录入系统时发现有盗抢嫌疑的或在登记系统中已经注册登记的,收回号牌。嫌疑车辆按调查程序进行处理;车主自行前往县市区交警大队申请办理业务的,由车管所按照原工作流程办理并于当日核发牌证;自2015年5月10日起,对因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丢失无法确定合格证编号的,注册登记时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一使用“WPZZ46200000000”作为合格证编号;对资料不全的,自登记之日起不得转籍过户,注册后不核发登记证书,其证书存入车辆档案,并在档案袋上签注“不得转籍过户”。
  
  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办证业务流程包括:乡镇交管站对辖区居民申请驾驶证情况入户排摸,按村登记造册,根据排摸登记情况收取审核办证资料,并按照“一人一档”建立驾驶人档案,组织驾驶人体检和集中培训,并根据资料收集和培训情况确定日期,联系县市区交警大队对无证驾驶人进行集中考试;县市区交警大队派员到乡镇,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三个科目的考试。其中,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全部使用纸质试卷;县市区交警大队将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档案资料和试卷、成绩表收回,录入系统并制证。考试不合格的,由乡镇交管站负责组织再次培训并联系补考;乡镇交管站到县市区交警大队统一领取驾驶证并负责向申请人发放;自2015年5月18日起,驾驶人无纸化考试系统将增加三轮汽车驾驶证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纸质试卷组题抽取功能。
  
  同时,还将简化资料手续:三轮汽车、摩托车手续齐全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的,由三轮汽车、摩托车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补充提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无法提供的,车主本人写出车辆来历说明,由管辖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签注意见后办理。相关资料凭证丢失的,由车管查验员查验确定车辆品牌、型号和出厂日期。三轮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时,不免检的车辆由车管查验员对灯光、制动等项目进行人工检查后在《机动车查验记录单》备注栏内进行签注。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计算,已经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确定使用年限的三轮汽车、摩托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收缴并交回收企业报废解体。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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